《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国家体育总局2000年3月修订)
二、申请条件
1.田径Ⅱ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男人:
100m手动仪表:11.5电动仪表:11.74
200m手动表:23.6电动表:23.84
400m手动仪表:53.0电动仪表:53.14
800米 2:03.00
1500米 4:15.00
3000米 9:10.00
5000米 16:10.00
10000米 34:00.00
110米栏 手米:16.0 电米:16.24
200米栏 手米:26.0 电米:26.24
400米栏:1:00.0,电子栏:1:00.14
3000米障碍赛 10:10.00
马拉松 3:10:00
10000米竞走(田赛)49:00.00
20公里竞走 2:04:30
50公里竞走 4:49:30
跳高1.83米
跳远 6.50 米
三级跳远 13.50米
铅球(7.26公斤)12.50米
铁饼(2公斤)38.00米
标枪 (800 克) 51.00 米
女士:
100m手动仪表:12.8电动仪表:13.04
200m手动仪表:27.0电动仪表:27.24
400m 手计:1:03.0 电计:1:03.14
800米 2:26.00
1500米 5:05.00
3000米 11:00.00
5000米 20:20.00
10000米 42:00.00
200米栏 手米:32.0 电米:32.24
400米栏:1:08.0、1:08.14
马拉松 3:50:00
5000米竞走(田赛)27:30.00
10公里竞走(公路和地面)57:30
20 公里竞走(公路和地面)2:14:30
跳高1.56米
跳远 5.20米
三级跳远 11.00 米
铅球(4公斤)12.50米
标枪 (600 克) 38.00 米
铁饼(1公斤)39.00米
2.二级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二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和全运会的球队运动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运动员人数规定如下:每队排名第一至第四名的运动员,排名第五至第八名的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全队人数的70%;排名第九至第十二名的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全队人数的50%;排名第十三至第十六名的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全队人数的30%。
(三)参加中国足球校园杯、全国足球校园杯每队的运动员报名人数为:第一名至第四名不超过队总人数的80%,第五名至第八名不超过队总人数的60%,第九名至第十二名不超过队总人数的40%,第十三名至第十六名不超过队总人数的20%。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比赛中,获得第一至第四名的代表队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该队运动员总数的50%。
(五)各系统举行的全国足球比赛前两名球队的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该队运动员总数的50%。
3.二级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参加全国甲A联赛或者全运会决赛的队伍运动员;
(2)参加全国AB联赛的各队的运动员;
(3)参加全国青少年联赛的队伍运动员(从事专项训练两年以上,报名人数为:每队第1至第4名运动员,第5至第8名运动员不超过全队人数的70%,第9至第12名运动员不超过全队人数的50%,第13至第16名运动员不超过全队人数的30%);
(四)获省、自治区、直辖市锦标赛第一至第四名的队伍的运动员(从事专门训练两年以上,报名人数不超过队伍总数的50%);
(五)在全国各系统举办的全国锦标赛中获得前两名的代表队的运动员(从事专项训练两年以上。报名人数不超过代表队总人数的50%)。
4.二级排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参加全运会决赛的队伍运动员或者参加全国甲级联赛的队伍运动员;
(2)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球队的运动员;
(3)参加全国青少年联赛的各队的运动员(报名人数:排名第一至第四名的各队运动员,排名第五至第八名的各队运动员不超过全队运动员的70%,排名第九至第十二名的各队运动员不超过全队运动员的50%,排名第十三至第十六名的各队运动员不超过全队运动员的30%);
(四)获得过省、区、市锦标赛第一至第四名的队伍的运动员(报名人数不超过总队伍数的50%);
(五)全国各系统举办的全国锦标赛中获得前两名的队伍的运动员(报名人数不超过总队伍数的50%)。
5. 乒乓球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的成人、青少年比赛中,获得团体赛前六名、各单项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二)在地、市级或相当级别比赛和省、市、自治区举行的正式比赛中,获得团体赛前三名(出场次数占50%以上,或出场次数占三分之一,且获胜场次占50%以上,或出场关键比赛,为球队胜利作出贡献)的运动员,在个人赛中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
(三)各省、市、自治区举行的青少年比赛单打项目前八名的运动员。
6.二级武术运动员(二级勇士)技术等级标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赛事套路单项前十二名的;
(二)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赛事常规比赛中获得单项前六名的选手;
(3)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各级别散打比赛前六名的选手;
(4)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散打比赛各级别比赛前三名。
三、申请材料
1、二级运动员报名表;
2、比赛日程表、成绩册、参赛证书、荣誉证书(另需提供参赛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
3、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申请程序
1、到市教育体育局竞赛训练科领取二级运动员申请表;
2、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3、到市教育体育局竞赛训练科办理证明。